关于学生申请课程重修免听的通知(辽师大教发[2025]19号)
发布时间:2025-03-07 发布者:
教学运行与考试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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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学工作安排,现将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学生申请重修免听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请及审批
1.申请时间:3月10日8:00至3月21日17:00。
2.学生登录教学管理系统平台。
3.进入“我的选课-免听申请”模块,下面将列出本学期所有的课程清单(含重修免听课程)。
4.选择欲办理重修免听的课程后,点击提交“补选申请”。
5.申请重修免听后,学生应联系授课教师和学院在教学管理系统中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教务处方能批准学生重修免听报名。
二、注意事项
1.在“重修选课”批次报名中识别课程冲突的,才可申请重修免听。
依据《辽宁师范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辽师大校发〔2024〕62号)中关于“免听自修”的规定,重修课程与主修课程上课时间发生冲突的学生,可申请免听自修。除另有规定外,学生每学期申请免听自修的课程不超过2门。
2.对于学院统一安排的实习、术科、上机、实验等没有排在课表上的课程造成学生重修报名与实际课程冲突的情况(教学管理系统一般不判定课程冲突,不能在系统中申请重修免听),可由学院集中办理线下重修免听。学生须先行在“重修选课”批次中对需要重修免听的课程报名重修,然后学院提交情况说明,注明学生和重修免听课程信息,教务处统一在教学管理系统中进行重修免听设置。学院提交重修免听情况说明截止时间为3月20日下班前。
3.重修免听学生须知晓学校健全的学生学业成绩和学籍档案管理制度,将真实、完整地记载、出具学生学业成绩;认可申请重修免听课程所获学分的成绩类型并在成绩单中注明“重修免听”;按要求完成课程作业,并与授课教师做好沟通。重修免听学生成绩按照考核成绩记载。
4.重修免听申请经教务处审批通过后,学院可在教学管理系统中查询结果。授课教师可重新打印更新后的《学生点名册》。
5.学生须在3月21日17时前完成重修免听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教学运行与考试管理科联系人:贾老师 电话:82158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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