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大连市2024年研学实践活动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辽师大教发[2025]2号)
发布时间:2025-01-02 发布者:
史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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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根据《大连市教育局 大连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开展 2024 年研学课程、研学基(营)地、研学承办机构和研学指导师资源征集活动的通知》(大教通[2024]85号)通知精神,现组织开展大连市2024年研学实践活动项目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2024年大连市拟征集研学课程资源20个、研学基(营)地资源20家、研学指导师资源50名。
二、申报条件
(一)研学课程
1.课程内容丰富,设计要素齐全,按学龄段设计,包含课程主题、载体、背景、目标、特色、内容、实施、研学手册、师资配备、服务保障、安全预案、说明等内容。
2.注重实施效果,体现学科融合且经过实践检验。
3.方案完备,特色鲜明,主题明确,体现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的主旨,充分体现核心价值内涵。
(二)研学基(营)地
1.基(营)地应划定专门研学实践课程的场地,并提供必要的教育教学设备设施,安全设施包含但不局限于安全疏散通道、消防器材以及监控系统等要配备齐全,使用合规,无安全责任事故。
2.具有面向相应学段学生使用的课程方案,研学指导师配置合理,能够提供专业的研学指导师讲解,并针对不同性质的研学实践群体给予费用减免或其他优惠。
3.设有研学实践管理机构,对研学实践活动实施统筹管理建立完整的服务质量标准和岗位责任制度,安全管理体系与质量监督机制完善。
4.其他要求,详见大连市地方标准 DB2102/T0057.1-2022研学实践教育规范第1部分:安全保障要求与管理,DB2102/10006-2020研学旅行基地建设与服务管理规范。
(三)研学指导师
1.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已取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导游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证书。
2.专业功底扎实,能深度解析课程目标、课程主题与课程内容,能根据学段特点和地域特色,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开展研学实践活动课程实施并能够将征集的研学课程独立完整实施。
3.其他要求,详见DB2102/T0057.3-2022 研学实践教育规范第3部分:指导师要求与服务。
三、申报流程
有意愿申报的单位或个人依据“征集条件”填写对应申报表,并根据申报表要求提供佐证材料。
四、上报要求
(一)需提交材料:
1.大连市研学实践活动项目申报汇总表
2.对应研学实践活动项目申报表Word版及带承诺人签字的扫描版;
3.相关佐证材料电子版。
以上材料电子版请以学院(部)为单位于1月14日前发送至邮箱jxyjs@lnn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二)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于杰兰:82159239
史慧:82159858
附件:1.大连市研学实践活动项目申报汇总表
2.大连市研学实践活动项目申报表
3.大连市地方标准DB2102/T0057.1-2022研实践教育规范第1部分:安全保障要求与管理
4.大连市地方标准 DB2102/T 0006-2020研学旅行基地建设与服务管理规范
5.大连市地方标准DB2102/T0057.3-2022研学实践教育规范第3部分:指导师要求与服务
附件下载
- 附件1: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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