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届师范生书写规范汉字能力测试(补考)的通知(辽师大教发[2024] 6号)
发布时间:2024-03-06 发布者:
教师教育与实践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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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按学校教学计划,结合《辽宁师范大学考试工作管理办法》及学校其他规定,现准备对部分2024届师范生进行书写规范汉字能力补考测试(名单见附件1)。
一、测试方式及评定标准
1.测试方式
粉笔字:在黑板上书写规定唐诗一首,约30字,5分钟内完成。字体要求为楷书或行书。
钢笔字:考试分为临摹与自由书写两部分,10分钟内完成。字体要求为楷书或者行书,请考生自备黑色或蓝黑色水性笔。
2.评定标准
(1)等级:优秀、良好、中、及格、不及格。
(2)评定项目:字体结构、字体正误、板书布局、总体规范程度。
(3)标准
优秀:评定项目均出色。良好:字体结构不够匀称美观,但其他评定项目较好。及格:字体不够美观大方,板书布局不够合理,但其他评定项目较好。不及格:写错别字或评定项目均不合格。
二、测试地点
黄河路校区:管理楼202教室
西山湖校区:一教203教室
三、测试时间
2024年3月13日中午12:00
四、测试要求
1.若部分2024届师范生无书写规范汉字成绩且不在补考名单内,请于3月8日下午5点前到主楼105登记,进行补考。
2.所有考生按照考试要求提前10分钟到达测试地点。
3.所有考生在考试时都要携带学生证,学生证丢失的,要出具盖有学院印章的身份证明,否则,不能进行测试。
4.所有考生须按照测试时间进行考试。此次测试成绩将作为毕业成绩和教师资格免试认定的依据,学校不再安排补考。
5.考试过程中,如有违纪现象发生,参照《辽宁师范大学学生管理手册》相关规定处理。
联系人:李博欣 电话:82158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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