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做好我校2023年度成果奖励工作,按照《辽宁师范大学成果奖励办法》(校发〔2023〕62号),现组织开展有关教学成果统计与材料报送工作,相关安排如下:
一、奖励范围
2022年11月16日-2023年12月5日期间我校在职教师取得的本科教学类成果,包括:
(一)教师教学竞赛获奖
(二)教师教育教学类成果
(三)教材类成果
二、申报要求
(一)请各学院充分重视,务必保证数据的真实准确,切实做好本年度的成果统计工作。
(二)请各学院分别填报以下表格并提供证明材料:
1.《教师教学竞赛获奖统计表》(附件1)一份,并附佐证材料,包括大赛通知、获奖证书、获奖文件一份(大赛通知、获奖文件无原件的可提供相关网页),电子版发送至jxyjs@lnnu.edu.cn;
2.《本科生教师教育类竞赛成果统计表》(附件3)一份,并附佐证材料,包括获奖证书、获奖文件一份,电子版发送至jsjyk@lnnu.edu.cn;
3.《教材类成果统计表》及《参评教材证明材料》(附件2)一份,并附佐证材料,包括教材含封面、出版信息页、目录、10页正文、封底的复印件一份;字数、印量、使用情况相关证明,电子版发送至jwc_bgs@lnnu.edu.cn。
(三)截至12月6日报送时尚未取得正式获奖证书、获奖(立项)文件或教材原件的成果,可顺延至下一年度报送。
三、报送时间及联系方式
(一)报送时间及报送地点
报送时间截至2023年12月6日
报送地点:校部112室
(二)联系方式:
1.教师教学竞赛获奖:于杰兰 82159239
2.教师教育类成果:于治龙 82158404
3.教材类成果:薛帅 82159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