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相关项目负责人:
根据《关于开展2025年规划教材建设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辽师大教发[2025]108号)要求,学校于11月21日开始对我校2025年立项项目进行了中期检查,现将检查结果进行公示。
如有异议,请与教务处联系,联系电话82159929,公示时间11月26日—11月28日。
附件:2025年规划教材建设项目中期检查结果
上一篇:关于做好2025年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成果展示大赛工作的通知(辽师大教发〔2025〕111号) 下一篇:关于开展2025年辽宁师范大学自编(参编)教材使用审核工作的通知(辽师大教发[2025]1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