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辽宁省教育学会“十五五”规划 2026年度立项课题的通知(辽师大教发[2025]106号)
发布时间:2025-11-12    发布者:     点击次数:

各学院(部):

根据《关于申报辽宁省教育学会“十五五”规划2026年度立项课题的通知》(省教育学会函字[2025]21号)精神,现开展辽宁省教育学会十五五规划2026年度立项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与申报额度

申报者应具备较好的研究基础,从事基础教育研究工作,熟悉基础教育的实践和政策进展,能够担负起课题研究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的责任。每个申报者只能申报一项课题。我校可向辽宁省教育学会推荐8项课题。

二 、申报要求

1.精心选题。申请人可以围绕教育强省规划纲要落实、结合“六地”红色资源打造辽宁特色“大思政课”、党建引领教育高质量发展、“十五五”时期学龄人口变化与学校布局调整、“十五五”时期师资优化配置、“双减”提质和五育并举深入落实、学校课程建设与高质量实施、科学教育和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县域普通高中振兴、特殊教育融合发展等基础教育领域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结合实际确定具体的课题名称,也可自主选题。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

2.资格要求。课题申报人原则上应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不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者,须有两名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已承担省教育学会立项课题未结题者不得申报;已经获得省级及以上正式立项者,不得以同一内容和题目申报。每个申报者只能申报一项课题。

3.组建研究团队。课题申报人须根据课题研究需要,组建资质优良、结构合理、分工合作的研究团队。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2个以上课题;课题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本人同意并不得少于5人,最多不超过 15 人。

三、材料报送

(一)需提交材料:

1.《辽宁省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规划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2026)》纸质版1(详见附件2)

2.《辽宁省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规划课题立项匿名申请评审书(2026)》纸质版一式3(详见附件3)

3.《辽宁省教育学会2026年度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1(详见附件4)

以上材料纸质版请以学院(部)为单位于124日17:00前提交至教学建设与项目管理科(主楼112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xyjs@lnn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二)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于杰兰:82159239

史慧:82159858



附件下载

上一篇:关于做好2025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辽师大教发[2025]107号)
下一篇:关于2025年度教师教育中心专项课题立项结果的公示

通知·通报【教师】更多>>
通知·通报【学生】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