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度本科教学类成果统计和奖励工作的通知(辽师大教发[2025]109号)
发布时间:2025-11-17    发布者:     点击次数:

各学院(部):

为做好我校2025年度成果奖励工作,按照《辽宁师范大学成果奖励办法》(校发〔202362号),现组织开展有关教学成果统计与材料报送工作,相关安排如下:

一、奖励范围

20241125-20251127日期间我校在职教师取得的本科教学类成果,包括:

(一)教师教学竞赛获奖

(二)教师教育教学类成果

(三)教材类成果

二、申报要求

(一)请各学院(部)充分重视,务必保证数据的真实准确,切实做好本年度的成果统计工作。

(二)请各学院(部)分别填报以下表格并提供证明材料:

1.《教师教学竞赛获奖统计表》(附件1)一份,并附佐证材料,包括大赛通知、获奖证书、获奖文件一份(大赛通知、获奖文件无原件的可提供相关网页),电子版发送至jxyjs@lnnu.edu.cn

2.《本科生教师教育类竞赛成果统计表》(附件3)一份,并附佐证材料,包括获奖证书、获奖文件一份,电子版发送至jsjyk@lnnu.edu.cn

3.《教材类成果统计表》及《参评教材证明材料》(附件2)一份,并附佐证材料,包括教材含封面、出版信息页、目录、10页正文、封底的复印件一份;字数、印量、使用情况相关证明,电子版发送至jwc_bgs@lnnu.edu.cn

(三)截至1127日报送时尚未取得正式获奖证书、获奖(立项)文件或教材原件的成果,可顺延至下一年度报送。

三、报送时间及联系方式

(一)报送时间

报送时间截至20251127日。

(二)报送地点及联系方式:

1.教师教学竞赛获奖:校部112室(于杰兰 82159239

2.教师教育类成果:校部105室(于治龙 82158404

3.教材类成果:校部106室(薛帅 82159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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