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辽宁师范大学教材选用与征订管理办法》文件要求,学校组织开展了自编(参编)教材使用审核工作。
经教师申请、学院教材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推荐,学校共收到自编(参编)教材使用申请材料47份(其中教材40本,讲义7本)。经学校专家组集中评审,共30本自编(参编)教材(含实验教材)、5本自编讲义通过审核(见附件)。经学校教材建设委员会审议通过,拟准予采用通过审核的35本教材(讲义)。
现对审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1月17日至19日。公示期间,个人和单位对审核结果如有不同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反映。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留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本单位印章。
联系人:薛帅 联系电话:82159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