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实践教学管理,做好2022年实践教学工作,切实提高本科实践教学质量,各学院应结合人才培养方案与专业教学大纲,认真制定2022年实践教学计划,具体要求如下:
1.本次报送的实践教学计划须包含2022年度两个学期开展的实践教学工作,务必考虑全面,避免遗漏。
2.实践教学经费预算须填写《辽宁师范大学2022年实习经费预算表》《辽宁师范大学2022年“实践类”课程实习预算申请表》(附件1、2),数据须真实准确。
3.独立设置的实践类课程或者包含实践学时的课程须填写《辽宁师范大学课程实习审批表》(附件3)。
4.材料报送截止时间:9月22日17时前。纸质材料加盖学院公章后报送教务处实践科(校部106室),同时将3个附件的电子版发至邮箱:sjk@lnnu.edu.cn。
联系人:金昕 联系电话:82158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