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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通报·教学工作【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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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报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的通知(辽师大教发[2020]31号)
发布时间:2020-05-22
发布者: 教务科
点击次数:
次
各学院: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现开始组织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上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如需调整教学计划,请填写教学计划调整审批表(见
http://jwc.lnnu.edu.cn
下载中心),于5月28日前报教研科,审核通过后方能录入教学任务。如确有特殊原因需要调整课程开课学期,须充分论证,要考虑相关学期学生的周学时总量以及高年级学生重修等问题并报教研科审核。
2.公共课教学任务由相关公共课教研室所在学院填报《教学任务实施书》,其他学院只填报本学院专业课的《教学任务实施书》;思政课每班人数不得超过100人。
3.各学院从教务管理系统导出教学任务后,须对照相应年级的培养方案逐条进行信息核对。课程性质、考核方式、起始周、学时、学分以及分班、合班等信息将直接影响排课、选课、缓补考和学生毕业资格审核等工作,要认真填报,确保无误。
4.只有课程性质、考核方式、学时、学分、开课模式等完全相同的课程方可合班上课。
5.为有效利用教学资源,建议每学期专业发展课程(任选)不开课门次数较多的学院提前组织学生预选课,对于确定不能开出的课程不再上报。
6.各学院在安排教学任务时,应充分考虑教师工作量、出国、进修、孕产等情况,科学安排任课教师;根据课程的难易程度、教师的身体状况等合理安排上课班型。《教学任务实施书》一经上报,原则上不再改动。
7.请各学院6月3日前将《教学任务实施书》用A4纸打印,教研室主任、教学副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报教务科。
8.6月9日前各学院将教学任务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并认真组织核对,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教务科联系人:刘宏楠 电话: 82158245
附件下载
附件:
教学任务实施书填报说明.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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