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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通报·教学工作【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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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在线学习跨校修读学分申报工作的通知(辽师大教发[2017] 59号)
发布时间:2017-07-03
发布者: 教研科
点击次数:
次
各学院:
根据《
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在线学习跨校修读学分申报工作的通知
》工作安排,我校决定开展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普通高校大学生在线学习跨校修读学分课程申报工作。相关事宜如下:
一、共享方式
由精品开放课程主讲教师(以下简称“建课教师”)与本校授课教师(以下简称“用课教师”)组建教学团队,共同备课、研讨课堂教学方法和手段,充分利用网上课程资源,实现课下学习基本理论知识,课上积极研究讨论的教学方式,激发学生兴趣,拓展学生思路,开阔学生眼界,培养学生发现问题、研究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各教学团队需承担日常导学、课程辅导、学生答疑等辅导性工作。建课教师所在学校出具考核成绩,学生所在学校认定学分。
二、申报范围
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跨校选课的范围请登录以下三个网址查看,请各选课教师在与建课教师取得联系并征得同意后选用。
1、辽宁省资源共享课网址:
http://sharecourse.upln.cn/pdt/sharecourse/index.html
2、辽宁省视频公开课网址:
http://www.upln.cn/html/Channel_04/Column_0401/
3、“酷学辽宁”网址:
https://uoc.upln.cn/
三、申报时间
请各学院于7月6日前确定选用课程,并将《2017-2018学年度第一学期大学生在线学习跨校修读学分课程申报汇总表》(附件)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黄河路校区主楼112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jxyjs@lnnu.edu.cn
。
四、相关要求
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在线学习跨校修读学分工作,是辽宁省本科高等学校绩效管理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深入推进课堂教学改革、更新教学理念、提升教师教学水平、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能力的有效举措,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组织广大教师积极申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史慧
联系电话:82159239
附件下载
附件:
2017-2018学年度第一学期大学生在线学习跨校修读学分课程申报汇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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