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实践教学管理,切实提高本科实践教学质量,各学院应结合专业教学大纲与人才培养方案,认真制定2016年实践教学计划,具体要求如下:
1.计划是2016年两个学期的实践教学计划,务必考虑全面,避免漏报。
2.填报数据要真实准确。
3.申请课程实习(包括独立设置和非独立设置的课程)计划,须填写附件3。
4.材料上报截止时间: 2015年11月4日17时前。纸质材料在主管院长签字后加盖学院公章报送到教务处实践管理科(校部106室),三个附件的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sjk@lnnu.edu.cn。
联系人:岳庆荣 联系电话:82158341
附件:1.辽宁师范大学2016年实习经费预算表
2.辽宁师范大学2016年“实践类”课程实习经费预算表
3.辽宁师范大学课程实习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