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实施卓越教师培养计划2.0的意见》及《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紧密围绕立德树人这一根本任务,凸显我校教师教育的办学特色,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开创我校教师教育工作的新局面,现决定启动“2026年度辽宁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实践中心专项课题”立项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申报要求
课题申报需紧密围绕教师教育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和研究基础,可以依据选题指南(附件1)命题,也可就教师教育工作相关内容自行命题;近年已获批立项研究的课题,无重大创新,课题主持人(或其他成员)不得以相同及相似题目或内容重复申报;已经列入教育部、教育厅等省部级立项课题(含子课题)的不得申报。
二、申报课题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课题研究遵循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规律,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前瞻性、创新性。
2.课题主持人必须是我校在编在岗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每人最多申报主持一个课题,课题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与保障条件,鼓励跨学科、跨单位开展联合研究。
3.除“基础教育联合教研专项课题”设置双主持人外,每个课题限报一名主持人,课题组成员一般不超过7人(含主持人),且必须是直接参加课题方案的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者;每人最多参与(含主持)两个课题。
三、研究期限
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于2027年5月31日前完成。
四、申报方式及材料报送
1.申报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立项申请,填写并提交《2026年度辽宁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实践中心课题申报书》(A版)(附件2)和《2026年度辽宁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实践中心课题论证活页》(附件4);“基础教育联合教研专项课题”申报人填写并提交《2026年度辽宁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实践中心课题申报书》(B版)(附件3)和《2026年度辽宁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实践中心课题论证活页》(附件4)。
2.申报人所在单位须进行审核,对选题的适宜性及填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严格把关,对不符合“申报要求”的,不予推荐;通过所在单位审核的申报课题,由所在单位签署同意推荐的意见,连同《XX单位2026年度辽宁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实践中心课题申报汇总表》(附件5),统一上报。学校只对各单位审核通过的项目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3.需提交材料如下:
《XX单位2026年度辽宁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实践中心课题申报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需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印章;
《单位+姓名+2026年度辽宁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实践中心课题申报表》(A版或B版)word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需加盖单位印章;
《单位+姓名+2026年度辽宁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实践中心课题论证活页》电子版(文档内不得出现申报人个人信息)。
以上材料必须由各单位统一提交,不接受个人提交。其中,电子版材料于6月17日16:00前发送至jsjyk@lnnu.edu.cn;纸质版材料最晚于6月18日16:00前提交至主楼105室,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82158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