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关于开展2017年度“叶圣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我校继续开展2017年度“叶圣陶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请各相关学院根据辽宁师范大学“叶圣陶奖学金”评选条件(附件1)制定学院评选方案及细则;
2. 本次评选范围为心理学院、体育学院、城市与环境学院、数学学院、化学化工学院、物理与电子技术学院、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历史文化旅游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2014级符合条件的全日制师范专业本科在校生;
3.本次奖励名额共9人,以上学院各推荐一名学生。
请相关学院认真组织评选工作,于10月19日下班前将学院评选方案及细则、“叶圣陶奖学金”推荐表(附件2)交教务处教务科,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