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关于开展2016年度“叶圣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我校继续开展2016年度“叶圣陶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请各相关学院根据“叶圣陶奖学金”评选条件(附件1)制定学院评选方案及细则;
2.本次评选范围为历史文化旅游学院、物理与电子技术学院、化学化工学院、美术学院、音乐学院、文学院、生命科学学院、教育学院、外国语学院2013级符合条件的全日制师范专业本科在校生;
3.本次奖励名额共9人,以上学院各推荐一名学生。
请相关学院认真组织评选工作,于10月12日中午下班前将学院评选方案及细则、“叶圣陶奖学金”汇总表(附件2)、“叶圣陶奖学金”推荐表(附件3)交教务处教务科,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