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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退役复学学生办理转专业事宜的通知(教学工作第676期)
发布时间:2015-11-10
发布者: 王非
点击次数:
次
各学院:
根据《辽宁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辽师大校发[2015]68号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对退役复学学生办理转专业事宜做如下安排,请通知到相关学生。
一、办理时间
2015年11月11日—18日。逾期不予办理。
二、办理程序
1.学生可自行登录教务处主页下载中心(
http://www.jwc.lnnu.edu.cn/xzzx/index.jhtml
),下载并填写《辽宁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二)》(以下简称申请表),连同《退出现役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上材料均一式两份)一并交所在学院办公室。
2.经院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并签署意见后,将上述材料报教务处。
3.学校对各学院上报材料进行集中研究和审批。
三、几点要求
1.各学院应将转专业及学分制管理等相关规定告知学生,接受转专业学生的咨询,并就学业修读相关问题为学生提供合理化建议。
2.学生在确定转专业意愿时,要综合考虑自己在原专业的学业完成情况、原专业与转入专业间培养方案的差异情况、自身的学习能力、今后的学业计划等多方面因素,做出合理选择,保证顺利完成学业。
3.经批准转专业的退役复学学生,从下学期开学初起正式转入新专业学习,本学期仍在原专业学习并参加考核。
4.办理转专业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学院一定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要求,妥善组织,谨慎操作。
辽师大教务处
2015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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