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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重修报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11
发布者: 王非
点击次数:
次
各学院:
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重修报名工作请按以下要求组织实施。
一、报名时间
3月11日15:00-3月17日17:00
二、报名及缴费流程
1.学生登陆重修报名网址
http://cjgl.lnnu.edu.cn
或http://210.47.223.8,选择左侧“重修报名”按钮。
2.重修报名页面分为三个部分:
(1)必修课:系统列出了学生已取得成绩且本学期开课的必修课。若同一门课本学期开设多个平行班,学生可根据上课时间、地点选择其中一个班级参加学习。上课地点涉及新、老两个校区的课程,学生须做出妥善选择,以免给后续上课及考试带来不便。每个班级会根据原班级人数开放一定数量的重修名额,报满后,学生须选择其它班级报名。本学期不单独开设重修班。
(2)第七学期必修课:系统列出了毕业年级学生第七学期已取得成绩的全部必修课,学生可选择课程报名。
(3)选修课:系统列出了已修的全部选修课,学生须选择不及格的课程报名,报名成功后,教务处将于毕业前统一处理掉这些选修课的不及格记录。
3.学生报名成功后,须按照网页上显示的金额将费用存入学费卡中。报名后须缴费,最后报名结果以银行划款结果为准。缴费后不再需要向学院交还“存款回执单”。
4.报名后学生即可到报名班级上课,缴费可同时进行。但只有在成功缴费后,系统才能确认名单,期末考核成绩才能予以记载。
5.重修学生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地点上课,无故缺席三次取消考试资格。报名后不参加学习和考核的学生,重修成绩记零分,重修资格不再顺延至后续学期。
三、注意事项
1.报名费用由银行一次性从报名学生的学费卡中划款,学生必须保证学费卡中有足够的余额。如学生学费卡中余额不足,导致银行无法划款,则该生本次重修全部报名无效,无法补报。重修报名不收现金。
2.对曾在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含)前缴纳过公共课重修费用,欲在本学期听课的学生,请在3月18日下班前到主楼110室办理听课手续。
3.重修课程如与主修课程冲突,可申请免听,具体办理时间等候通知。
辽宁师范大学教务处
2016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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