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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
发布时间:2014-06-04
发布者: 董钦科
点击次数:
次
各学院:
根据本科生教学计划和校历的安排,期末考试时间定为2014年6月
30日至2014年7月10日。为保证考试顺利进行,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期末教学时间安排
各年级授课时间截止到2014年6月20日。考查课、单独开班的重修考试在第18周(6月23日—27日)进行。插班重修的学生到相关学院查询考试时间、地点,按时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冲突的学生,要按时参加重修课考试,其他课程考试可以申请缓考。
二、公共课考试安排
以上公共课考场安排详见附件。
三、专业课考试安排
专业课考试由各学院负责安排,可以与公共课考试穿插进行。请各学院于6月13日前将考试试卷和“试卷汇总表”送到教务科。6月20日前报送“期末考试科目统计表”、“期末考试日程安排”(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
四、缓考、补考安排
学生申请缓考必须严格按有关规定,考试前将《缓考申请单》报送教务科,经审核同意后方可缓考;凡符合学校补考规定的学生可以参加补考。缓考、补考时间定于2014年8月22日—24日,学生可在8月20日(周三)返校入住。
请各学院于2014年7月18日前将整理好的《缓(补)考报名表》(在教务处主页“下载中心”中的“缓(补)考相关表格”下载)发送至教务科电子邮箱(jwk@lnnu.edu.cn)。如有单独开班重修补考的,须同时上交补考试卷。
教务处将于2014年7月26日前在网上公布缓考、补考考场安排,请通知学生及时登录网站(
http://www.jwc.lnnu.edu.cn
)查询。如有问题,可于2014年8月20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与教务科联系,值班电话0411-82158245、0411-82159070。
五、几点要求
1.学生必须携带学生证参加考试。
2.请各学院组织教师、学生认真学习《辽宁师范大学本科生考试工作管理规定》、《辽宁师范大学本科生考试违规处理规定》,并严格执行。
3. 各学院要按时清扫教室,保证整洁有序的考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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