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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通报·教学工作【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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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3年教育实习进行总结和评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1-28
发布者: 董钦科
点击次数:
次
各学院:
2010级本科师范生常规教育实习工作已经顺利结束,为了总结和检验本次教育实习的经验与成果,根据教务处《关于2010级师范生教育实习工作安排的通知》,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行教育实习总结
根据学校《教育实习纲要》,各学院组织实习小组认真进行总结。在此基础上,学院做出全面的教育实习总结(教育见习总结要单独进行)。
对自主实习的学生,相关学院要根据《教育实习纲要》相关规定进行教育实习成绩评定,各项成绩由学院评定小组最终给出(填写自主学生实习成绩汇总表,由学院保存)。
对由学校组织混合编队进行实习(去东北育才学校进行实习)的学生,由各学院参考实习学校意见,通过试讲或者答辩等方式,按其实际水平给出教育实习成绩。这些学生正常参加各学院教育实习单项评优工作。
对在沈阳市康平县各乡镇、台安县高级中学进行交互式支教实习的实习学生,由教务处单独进行教育实习评优工作,不占用相关学院评优名额。
二、进行教学比赛
1.对象:进行教育实习的2010级师范类本科学生。
2.办法:教学比赛由各学院自行组织,教学院长负责。各学院在教学比赛进行之前,必须上交教学比赛具体计划。教学比赛评委建议由实习学校指导教师担任,学院提供外请教师材料(含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学科、学校、担任评委的课时等等,请加盖学院公章),同时,要将教学比赛计划包括时间、地点等材料在比赛前一周报至教务处。教学比赛评分标准请见附件二。
3.奖项:均见附件一。请各学院将教学比赛获奖学生名单汇总、学院教学比赛总结和获得一、二等奖学生的教案、课件于11月14日前报教务处实践科。
4.奖励:获得一、二等奖的学生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
5.录播:
请每个学院自行录制教学比赛录像和照相,在教学比赛结束后,上报教务处本学院三份优秀教学比赛录像和有特色的相片。
学院要在获得一等奖的学生中推选出一名参加学校第二届“鸿宝杯”师范生教学技能大赛。
三、评选教育实习各单项优秀学生
本次教育实习各单项优秀包括优秀实习生、优秀教育研究论文、
优秀教案和优秀案例,相关名额见附件一,各项评比标准见《教育实习纲要》。
本次各学院评比出的优秀教案要同时上交纸质版和电子版。
四、材料上报时间
各单位教育实习总结、优秀实习生、优秀教育研究论文、优秀教案、优秀案例上报截止时间均为11月14日。
教育实习总结报表、学生成绩信息表以及评优表格、格式在教务处主页“资料下载”模块中,请点击下载。
以上各种报表,除上报加盖学院印章的纸质文档外,
均需发电子邮件至 lsdjsjy@126.com
。
联系人:薛猛
电 话:8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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