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各学院上报的《本科生专业基本技能竞赛立项》申报书,经审核,教务处批准18项本科生专业基本技能竞赛项目立项。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专业基本技能竞赛以提升学生专业基本技能为目标,注重竞赛活动过程,要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树立正确的竞赛观。
2.负责人按照项目申报书,有计划、有目的地完成项目的任务。在项目执行过程中,要做好文档、音频、视频等过程资料的收集与管理。
3.负责人在竞赛表彰前,根据竞赛评奖数量,到教务处实践科领取学生获奖证书和奖品。
4.项目运行时间为一年,截止2013年12月。结题时,项目负责人向学校提交项目结题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