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进一步完善创新实践学分制度,规范创新实践学分认定工作,经研究,教务处决定对《辽宁师范大学本科生创新实践学分实施方案》进行修订。
本次修订的重点是创新实践学分构成部分,将原方案中的“行业证书类项目创新实践学分”更改为“职业资格证书类项目创新实践学分”,同时规定了相应的评分细则。
现将修订后的《辽宁师范大学本科生创新实践学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本方案自2011年7月起执行,适用于2011年及2011年之后入学学生。
各学院要做好宣传工作,加强对学生的指导,确保新修订的创新实践学分实施方案贯彻执行到位。
附件:辽宁师范大学本科生创新实践学分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