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2012年度辽宁师范大学校级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的通报[2012]15号
发布时间:2012-07-02    发布者: 董钦科     点击次数:

各学院:
    为全面贯彻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及教育部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工作会议精神,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升本科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关于申报2012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暨开展辽宁师范大学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组织实施了2012年度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评审工作。按照立项工作管理办法和程序,经评审专家评审,最终确定了2012年度校级本科教学改革研究立项项目46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结果
    2012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立项项目共计46项,其中校级重点项目22项,校级一般项目24项(名单见附件)。
    二、项目管理
    1.校级本科教改项目立项建设周期一般为两年。特殊情况经教务处审核同意后可适当延长,原则上不超过3年。
    2.校级本科教改项目实行两级管理。校教务处负责校级本科教改项目的组织遴选、立项建设和结题验收。学院负责项目过程管理,并实行年度考核,督促检查指导,及时将项目研究阶段性成果应用到人才培养工作实践中。为保证项目研究质量,校级本科教改项目实行中期检查制度。中期检查工作由校教务处统一组织。
    3.校级本科教改项目实行项目主持人负责制度,具体负责项目的调研论证、方案设计、成果总结、实践应用等工作。项目组成员在立项建设期间内原则上不允许变更,对因工作变动等原因不能继续研究者,需经学院同意,报教务处审批。
    三、立项要求
    1.各学院要认真做好项目的管理和支持工作,为项目出成果、上水平、见效益提供必要的保障和服务。
    2.项目主持单位及主持人要按照项目管理要求,尽快召开项目研究组全体成员会议,制定具体的实施计划。
    3.项目单位在项目研究中要突出其创新性、实效性,充分发挥各项目的优势,相互配合,密切合作,提交高水平,高质量的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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