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年度二级学院本科教学工作评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1-30    发布者: 董钦科     点击次数:

 各学院:
    为进一步提高本科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各学院明确办学思路,教务处将于12月对各学院本年度本科教学工作进行评估,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评估依据
    2013年度二级学院本科教学工作评估本着“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原则,以《辽宁师范大学二级学院本科教学工作评估方案》(试行)(见附件一)为依据进行。
    二、评估方式
    学院在认真开展自评的基础上,形成自评报告,学校专家组审阅报告,疑问之处将要求学院提供支撑材料进行说明。
    三、评估时间
    11月29日—12月6日 学院自评形成自评报告,准备相关支撑材料
    12月10日—12月15日 学校专家组评审
    2013年12月9日前将自评报告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一式1份交至教务处教学研究室,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jxyjs@lnnu.edu.cn
    四、有关要求
    1.自评报告应依据《辽宁师范大学二级学院本科教学工作评估指标体系》(试行),按照自评报告提纲(见附件二)进行编写。
    2.将《辽宁师范大学二级学院本科教学工作评估方案》(试行)备注中所提到的附件1—附件6(见附件三),附在自评报告后。
    3.突出本学院本科教学和人才培养方面的特色和亮点。
    4.篇幅不超过1万字。
    联系人:史慧 电话:82158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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