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2013年教育实习及部分专业实习工作进行评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1-24    发布者: 董钦科     点击次数:

各学院:
    按照学校本学年度工作计划,现准备对本年度2010级学生的实习工作进行检查评估。
   一、评估的依据与目的
    本次评估依据《辽宁师范大学教育实习工作评估方案》(试行)与《辽宁师范大学专业实习评估方案》(试行)具体展开。
    评估的目的是诊断、引导和激励,即诊断实习工作的得与失;通过典型实习案例引导、创新实习方式与方法;激励各学院立足规范开展个性化特色性化的实习工作。
    二、评估的方式与流程
    1.评估的方式
    本次评估以文本评估为主要方式,学院自评,学校组织专家最终评审。
    2.评估的流程
   (1)学院组建实习工作自评小组,其中要明确评估联系人。     
   (2)学院撰写实习自评报告。
   (3)学院提交自评报告和特色性实习工作的主要证明材料。
   (4)学校专家组评审各学院文本及其他证明材料。
    三、评估时间
    11月29日至12月6日,学院自评。
    12月9日学校专家组评审
     四、联系人
    联系人:薛 猛   戚向阳  联系方式:82158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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