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2013年课程实习总结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2-03    发布者: 董钦科     点击次数:

各学院:
    根据2013年实践教学计划,现对课程实习执行情况进行总结,具体要求如下:
    1.“总结报告编号”按附件2和附件3中的编号填写,学院要认真审核总结报告的内容。
    2.因故未能完成的课程实习,请指导教师在“总结报告”内说明原因。
    3.总结报告统一用A4纸打印,加盖学院公章于12月11日前统一报送到教务处实践科。
    联系电话:82158341 联系人:岳庆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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