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本科生专业实习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3-02 发布者:
董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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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根据教学计划,2010级和2011级部分本科生将进行专业实习。请按照《辽宁师范大学专业实习管理规定》的要求,结合《关于进一步加强专业实习(分散实习)管理的意见》(教学工作第630期),认真开展实习工作,规范管理,保证质量。
一、准备阶段
1.学院要积极与实习基地进行沟通,落实好每个学生的实习部门。对学生个人联系的实习单位,要严格审核。
2.学院要选择指导水平高、责任心强的教师担任指导教师(指导教师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每个教师指导的学生原则上不超过30人。
3.学院要召开实习动员会,给学生讲解实习流程及任务;进行实习安全教育,组织实习师生认真学习《辽宁师范大学学生校外实习安全管理规定》(教学工作文件汇编382页)。要结合实习特点,提出实习事故处理预案,保证学生的人身安全。
二、实习阶段
1.学院要与实习师生、实习单位保持联络,填写《辽宁师范大学本科生专业实习情况一览表》(电子版),发送到实践科邮箱。
2.学院和指导教师要采取各种措施,保证对实习生指导及时、管理到位,保证实习质量。
三、考核阶段
专业实习总评成绩要根据实习单位评价成绩、小组评议结果、实习报告水平等几个方面综合确定。小组评议是实习考核工作中的一个必要环节,小组评议结果要作为评定实习成绩的重要依据。
学生的实习成绩务必在5月24日前登录到教务管理系统中。
四、总结评估阶段
1.学院要做好实习工作总结,整理《辽宁师范大学本科生专业实习成绩一览表》,5月27日前将总结(纸质和电子版)、实习成绩一览表的电子版报送实践科。
2.学院向学校推荐优秀实习生,5月27日前将推荐材料报送到教务处实践科。
3.学校计划在6月和11月分别对各学院2010级和2011级学生的专业实习工作进行评估检查。各学院要根据《辽宁师范大学专业实习工作评估实施办法》,提前做好自评工作。
专业实习相关材料的电子版请在教务处网站主页“下载中心”下载。
联系人:戚向阳 电话:82158341
电子邮箱:sjk8341@163.com。
根据教学计划,2010级和2011级部分本科生将进行专业实习。请按照《辽宁师范大学专业实习管理规定》的要求,结合《关于进一步加强专业实习(分散实习)管理的意见》(教学工作第630期),认真开展实习工作,规范管理,保证质量。
一、准备阶段
1.学院要积极与实习基地进行沟通,落实好每个学生的实习部门。对学生个人联系的实习单位,要严格审核。
2.学院要选择指导水平高、责任心强的教师担任指导教师(指导教师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每个教师指导的学生原则上不超过30人。
3.学院要召开实习动员会,给学生讲解实习流程及任务;进行实习安全教育,组织实习师生认真学习《辽宁师范大学学生校外实习安全管理规定》(教学工作文件汇编382页)。要结合实习特点,提出实习事故处理预案,保证学生的人身安全。
二、实习阶段
1.学院要与实习师生、实习单位保持联络,填写《辽宁师范大学本科生专业实习情况一览表》(电子版),发送到实践科邮箱。
2.学院和指导教师要采取各种措施,保证对实习生指导及时、管理到位,保证实习质量。
三、考核阶段
专业实习总评成绩要根据实习单位评价成绩、小组评议结果、实习报告水平等几个方面综合确定。小组评议是实习考核工作中的一个必要环节,小组评议结果要作为评定实习成绩的重要依据。
学生的实习成绩务必在5月24日前登录到教务管理系统中。
四、总结评估阶段
1.学院要做好实习工作总结,整理《辽宁师范大学本科生专业实习成绩一览表》,5月27日前将总结(纸质和电子版)、实习成绩一览表的电子版报送实践科。
2.学院向学校推荐优秀实习生,5月27日前将推荐材料报送到教务处实践科。
3.学校计划在6月和11月分别对各学院2010级和2011级学生的专业实习工作进行评估检查。各学院要根据《辽宁师范大学专业实习工作评估实施办法》,提前做好自评工作。
专业实习相关材料的电子版请在教务处网站主页“下载中心”下载。
联系人:戚向阳 电话:82158341
电子邮箱:sjk834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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