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本科生创新实践项目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3-03 发布者:
董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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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根据《关于2014年本科生创新实践项目申报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经学院初审、专家组终审,学校批准60个实验室开放项目、66个教师指导本科学生科研训练项目、18个本科生自主科研项目立项(详见附件)。
具体要求如下:
1.本科生创新实践项目是培养学生专业技能和科研能力的重要手段,也是本科生申请创新实践学分的重要途径。指导教师应加强对学生创新实践能力、创造性科学思维方式的培养,请负责人按照“申报书”有计划、有步骤地完成各项工作。
2. 项目执行时间均为一年,12月中旬进行项目结题,结题时项目负责人向学校提交项目结题报告及成果材料(作品说明、设计方案、研究论文等),并在结题前进行答辩。学校还将对“本科生自主科研”项目进行中期检查(中期检查通知另发)。
3.项目负责人要做好项目执行过程材料的收集与管理。在实验室完成的项目,务必填写《实验室开放记录》,开放记录由实验室存档。
4.学校对各项目负责人上报的材料组织专家进行审核,发现研究论文等上报成果有抄袭、雷同、虚假的,学校将追究项目负责人责任。
5.项目经费用于项目执行中所需要的资料、实验材料、印刷或复印、调研车费等支出,且各项支出要符合财务规定。报账时由指导教师在单据上签字并到教务处办理相关手续后,到计财处报销。如购置实验材料,需要到本学院设备管理室办理出入库手续后再按上述程序办理。
6.请各学院务必尽快通知到项目负责人,并请负责人到项目申报网站查看审批结果。同时,请各学院于3月7日前到教务处实践科领取《实验室开放记录本》(主楼106室)。
根据《关于2014年本科生创新实践项目申报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经学院初审、专家组终审,学校批准60个实验室开放项目、66个教师指导本科学生科研训练项目、18个本科生自主科研项目立项(详见附件)。
具体要求如下:
1.本科生创新实践项目是培养学生专业技能和科研能力的重要手段,也是本科生申请创新实践学分的重要途径。指导教师应加强对学生创新实践能力、创造性科学思维方式的培养,请负责人按照“申报书”有计划、有步骤地完成各项工作。
2. 项目执行时间均为一年,12月中旬进行项目结题,结题时项目负责人向学校提交项目结题报告及成果材料(作品说明、设计方案、研究论文等),并在结题前进行答辩。学校还将对“本科生自主科研”项目进行中期检查(中期检查通知另发)。
3.项目负责人要做好项目执行过程材料的收集与管理。在实验室完成的项目,务必填写《实验室开放记录》,开放记录由实验室存档。
4.学校对各项目负责人上报的材料组织专家进行审核,发现研究论文等上报成果有抄袭、雷同、虚假的,学校将追究项目负责人责任。
5.项目经费用于项目执行中所需要的资料、实验材料、印刷或复印、调研车费等支出,且各项支出要符合财务规定。报账时由指导教师在单据上签字并到教务处办理相关手续后,到计财处报销。如购置实验材料,需要到本学院设备管理室办理出入库手续后再按上述程序办理。
6.请各学院务必尽快通知到项目负责人,并请负责人到项目申报网站查看审批结果。同时,请各学院于3月7日前到教务处实践科领取《实验室开放记录本》(主楼106室)。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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