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2年度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进行阶段性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2-28 发布者:
董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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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及各项目负责人:
为加强对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管理与指导,进一步明确今后的研究思路与工作进展,提高项目研究水平,学校将于近期开展2012年度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阶段性检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12年度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其中已参加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的项目不在此次检查范围内(名单见附件一)。
二、检查主要内容
本次阶段性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已开展的主要研究活动、初步形成的重要观点、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存在的主要问题、下阶段研究计划等。
三、工作要求
1.各项目组要对照立项申请书进行认真总结,并填写项目阶段性检查表(见附件二)。
2.各项目组于3月14日前将项目阶段性检查表纸质版一式2份交到教务处教学研究室(主楼11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xyjs@lnnu.edu.cn。
3.本次检查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在校内予以公布。对于阶段性检查“不合格”的项目,项目所在学院应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其进行整改。
4.项目在立项建设期内原则上不允许变更项目组成员,如确因工作变动等原因不能继续参加研究者,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应向学校提出变更申请(见附件三)。
为加强对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管理与指导,进一步明确今后的研究思路与工作进展,提高项目研究水平,学校将于近期开展2012年度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阶段性检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12年度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其中已参加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的项目不在此次检查范围内(名单见附件一)。
二、检查主要内容
本次阶段性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已开展的主要研究活动、初步形成的重要观点、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存在的主要问题、下阶段研究计划等。
三、工作要求
1.各项目组要对照立项申请书进行认真总结,并填写项目阶段性检查表(见附件二)。
2.各项目组于3月14日前将项目阶段性检查表纸质版一式2份交到教务处教学研究室(主楼11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xyjs@lnnu.edu.cn。
3.本次检查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在校内予以公布。对于阶段性检查“不合格”的项目,项目所在学院应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其进行整改。
4.项目在立项建设期内原则上不允许变更项目组成员,如确因工作变动等原因不能继续参加研究者,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应向学校提出变更申请(见附件三)。
联系人:白 风 联系电话:82159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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