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度辽宁师范大学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4-09    发布者: 肖立莉     点击次数:

各单位:
    为深入推进本科教育教学综合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创新人才培养机制,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辽宁师范大学2015年工作要点》精神,决定开展2015年度辽宁师范大学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以下简称“校级本科教改项目”)立项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5年度校级本科教改项目立项范围参照《2015年度辽宁师范大学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附件1)。
    二、2015年度校级本科教改项目由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自行申报,经项目主持人所在单位审批;也可由2个及以上单位联合申报,联合申报的项目由联合单位分别审批。本次项目申报向教学工作一线的中青年教师倾斜。
    三、申报校级本科教改项目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项目申报主持人限主持1项校级本科教改项目,项目组成员同时参与的校级本科教改项目不得超过2项。
    2.为扩大项目参与面,发挥团队作用,每个项目都应组成结构合理的项目组,项目组一般由5—7人组成(含主持人)。
    3.已经列入教育部、省教育厅的教改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四、2015年度校级本科教改项目将通过外审决定是否立项,项目资助额度最终根据立项数量确定。
    五、请各单位于5月4日前将《2015年度辽宁师范大学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2,以下简称《汇总表》)纸质一式一份报教务处教学研究室,同时将《汇总表》电子版(以推荐单位命名),以及推荐项目《2015年度辽宁师范大学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电子版(格式见附件3,以推荐单位全称+两位推荐序号命名,如文学院第一个推荐项目命名为“文学院01”),打包压缩以“推荐单位全称.rar”命名,发送至jxyjs@lnnu.edu.cn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教务处教学研究室,肖立莉;联系电话:82159239、 82158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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