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5年优秀实践指导教师的通知(教学工作第680期 )
发布时间:2015-12-07 发布者:
教学信息化与综合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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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根据实践教学工作安排,学校决定评选本年度优秀实践指导教师,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
本次评选分教育实习类、专业(毕业)实习类、学科专业竞赛类、实验室开放类、教师指导本科生科研训练类和本科生自主科研立项类(含国家及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共6个类别。
二、评选标准及原则
1.评选标准
依据《辽宁师范大学优秀实践指导教师评选办法》和《辽宁师范大学教育实习纲要》中“优秀实习指导教师评定标准”相关文件执行。
2.评选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和公平的原则。
三、申报名额
每位教师只能申报一个类别,每个学院每个类别推荐不得超过5人,报送材料时请排出名次,学校组织专家进行差额评选。
四、评选程序
1.教师个人申报。
2.学院评选、公示、推荐。
3.学校评选。
五、材料报送要求
1.学院成立评审领导小组,并上报学院评审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2.学院要对教师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在所有材料上加盖学院公章。
3.学院需统一提交以下材料:
(1)《辽宁师范大学优秀实践指导教师评审表》(附件1)纸质版,每位参评人1份。
(2)过程性材料。例如教师指导工作手册、记录,学生实习手册(5本)、学生论文、竞赛成果等。
(3)其他特色化、个性化的证明材料。
(4)《××学院2015年度优秀实践指导教师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1份(加盖学院公章),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jk@lnnu.edu.cn。
六、材料报送时间
1.截止时间:12月18日17时。
2.上报部门:教务处实践科、教师教育科(校部106室)。
联系人及电话:薛帅(9929) 侯平路(8404 )
附件:
1. 辽宁师范大学优秀实践指导教师评审表
2. ××学院2015年度优秀实践指导教师推荐名单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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