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5年优秀实践指导教师的通知(教学工作第680期 )
发布时间:2015-12-07    发布者: 教学信息化与综合管理科     点击次数:

各学院:
    根据实践教学工作安排,学校决定评选本年度优秀实践指导教师,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
    本次评选分教育实习类、专业(毕业)实习类、学科专业竞赛类、实验室开放类、教师指导本科生科研训练类和本科生自主科研立项类(含国家及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共6个类别。
    二、评选标准及原则
    1.评选标准
   依据《辽宁师范大学优秀实践指导教师评选办法》和《辽宁师范大学教育实习纲要》中“优秀实习指导教师评定标准”相关文件执行。
    2.评选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和公平的原则。
    三、申报名额
    每位教师只能申报一个类别,每个学院每个类别推荐不得超过5人,报送材料时请排出名次,学校组织专家进行差额评选。
    四、评选程序
    1.教师个人申报。
    2.学院评选、公示、推荐。
    3.学校评选。
    五、材料报送要求
    1.学院成立评审领导小组,并上报学院评审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2.学院要对教师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在所有材料上加盖学院公章。
    3.学院需统一提交以下材料:
   (1)《辽宁师范大学优秀实践指导教师评审表》(附件1)纸质版,每位参评人1份。
   (2)过程性材料。例如教师指导工作手册、记录,学生实习手册(5本)、学生论文、竞赛成果等。
   (3)其他特色化、个性化的证明材料。
   (4)《××学院2015年度优秀实践指导教师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1份(加盖学院公章),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jk@lnnu.edu.cn
    六、材料报送时间
    1.截止时间:12月18日17时。
    2.上报部门:教务处实践科、教师教育科(校部106室)。
    联系人及电话:薛帅(9929)  侯平路(8404 )
 
附件:
1. 辽宁师范大学优秀实践指导教师评审表
2. ××学院2015年度优秀实践指导教师推荐名单汇总表
 

附件下载

上一篇:关于开展2015年度教学评估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印发《辽宁师范大学本科教学实践基地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工作第678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