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度教学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2-17    发布者: 肖立莉     点击次数:

各学院:
    为简化评估程序,提高评估效率,教务处对本年度二级学院本科教学工作评估和教育实习工作评估的评估方式进行了优化,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评估依据
    1.二级学院本科教学工作评估依据:《辽宁师范大学二级学院本科教学工作评估方案》(试行)(附件1)
    2.教育实习工作评估依据:《辽宁师范大学教育实习工作评估方案》(试行)(附件2)
    二、评估方式及流程
    1. 二级学院本科教学工作评估
    本次评估采取材料填报的方式进行。请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填写《2015年度二级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基本情况填报表》(附件3)和《本科教学工作信息采集表》(附件4),并于12月25日前将上述两表的纸质版一式1份交至教务处教学研究室,电子版发至邮箱jxyjs@lnnu.edu.cn
    二级学院本科教学评估指标体系中涉及到的其他评估数据由教务处进行统计。
    2.教育实习工作评估
    学院撰写教育实习工作自评报告。自评报告应根据《辽宁师范大学教育实习工作评估方案》(试行)中的主要观测点进行编写,并按照教育实习评估材料的具体要求(附件5)提交相关材料,将教育实习基本数据调查表(附件6)和教育实习信息统计表(附件7),附在自评报告后。请各学院于12月25日前将自评报告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一式1份交至教务处教师教育科,电子版发至邮箱jsjyk@lnnu.edu.cn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二级学院本科教学评估工作联系人:史慧     电话:82159239
    教育实习评估工作联系人:侯平路     电话:82158404

 

附件下载

上一篇:关于做好2016年本科生专业实习工作的通知(教学工作第683期)
下一篇:关于评选2015年优秀实践指导教师的通知(教学工作第680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