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本科生专业实习工作的通知(教学工作第683期)
发布时间:2015-12-24    发布者: 教学信息化与综合管理科     点击次数:

各学院:
    根据教学计划安排,部分2012级和2013级本科生将进行专业实习。请严格按照《辽宁师范大学本科生专业实习管理规定》(教学工作第674期)文件要求,并结合《关于进一步加强专业实习(分散实习)管理的意见》(教学工作第630期)文件,规范实习管理,保证实习质量。重点强调以下事宜:
    一、 准备阶段
    1.学院实习工作领导小组要高度负责,制定切实可行的专业实习工作计划,计划中要有详细的专业实习事故处理预案。针对9月中旬全校的专业实习管理工作评估中发现的问题,尤其是实习成绩未按照等级制记载(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实习成绩中“优秀”的比例严重超过30%、《专业实习成绩评定表》和《教师指导手册》各栏目填写不真实、不规范等问题,要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改,确保实习工作质量不断提高。
    2.学院要充分利用实习基地,落实好每个学生的实习单位。对于自行联系实习单位的学生,要填写《学生分散实习申请表》和《辽宁师范大学专业实习接收函》,学院要严格审查实习单位是否具备完成专业实习大纲规定任务的条件。
    3.学院要选择指导水平高、责任心强的教师担任指导教师(指导教师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每个教师指导的学生原则上不超过30人。
    4.学院要召开实习动员会,为学生讲解实习任务及流程;进行实习安全教育,组织实习师生认真学习《辽宁师范大学学生校外实习安全管理规定》。学院要结合专业特点,制订严密且可行性强的实习事故处理预案,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
    二、实习阶段
    1.在实习开始前,将《辽宁师范大学本科生专业实习情况一览表》(电子版)上报教务处实践科备案,学校将组织专人进行抽检。
    2.学院和指导教师要采取各种措施,定期对实习生进行指导,科学管理,保证实习质量。
    3.在专业实习期间,实习生务必遵循相关规章制度,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听从指导教师安排,对于违反实习纪律、不请假等情况,学校将加大处罚力度。
    三、考核阶段
    专业实习总评成绩要根据实习单位评价成绩、小组评议结果、实习报告水平等几个方面综合确定。学院要成立分散实习评议答辩小组,对参加分散实习的学生进行小组评议答辩,实习评议答辩小组根据实习生答辩情况给出“实习小组评议意见”。请各学院在2016年5月27日前将专业实习成绩登录到教务管理系统中。
    四、总结评估阶段
    1.学院要做好实习工作总结。除了总结本届专业实习工作的基本概况,还要做如下总结:①和往届相比,做了哪些改革尝试,具体做法与效果如何?②在实习过程中,学生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实践能力及独立工作能力如何?主要存在哪些薄弱环节?③学生和指导教师中的典型事例;④改革专业实习以及相关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对实习动员、总结、竞赛、实习过程、领导走访、教师指导、实习单位相关情况等影像资料及特色性材料进行积累、整理并存档;汇总《辽宁师范大学本科生专业实习成绩一览表》,并于2016年5月27日前将总结(纸质和电子版)、实习成绩一览表(电子版)报送实践科,电子邮箱:sjk @lnnu.edu.cn。
    3.学院向学校推荐优秀实习生,相关要求和时间另行通知。
    4.学校计划在2016年对各学院2012级学生的专业实习工作进行评估检查,检查的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请各学院根据《辽宁师范大学专业实习工作评估实施办法》,提前做好自评工作。
    各学院根据以上要求,科学安排,有效管理,确保2016年本科生专业实习工作圆满完成。
 
    注:专业实习相关材料的电子版在教务处网站主页“下载中心”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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