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18-2022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通知(辽师大教发[2018]46号)
发布时间:2018-06-01 发布者:
教研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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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荐2018-2022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通知》(辽教办[2018]104号)要求,现开展相关专业类教指委委员推荐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每个学院推荐同一教学指导委员会的专家不超过3人。此外,还可推荐本校之外的行业专家1人。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名单、组建方案及委员任职条件等详见http://www.upln.cn/html/2018/Column_0103_0531/4426.html。
二、有关要求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教指委委员推荐工作,认真研究推荐人选,按照相关要求,积极组织推荐符合申报条件的专家。
2.若同一教指委学院推荐人选超过3人,学校将采取适当形式择优推荐3人。
3.请以学院为单位,于6月5日12:00前将推荐材料汇总表(附件1)纸质版(学院盖章、院长签字)一式1份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主楼112室),西山湖校区可报送至3教A区304室;材料汇总表(附件1)、推荐材料Access数据库结构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xyjs@lnnu.edu.cn。时间紧急,逾期报送材料不予受理。
4.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史 慧 82159239 付 强 85992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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