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辽宁省2018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评估信息填报工作的通知(辽师大教发【2018】74号)
发布时间:2018-10-08    发布者: 教研科     点击次数:

相关学院: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评估信息填报工作的通知》(辽教办电[2018]22号)和《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评估工作的通知》(辽教办发[2018]22号)要求,学校现决定组织开展2018年度本科专业评估信息填报工作,有关事宜如下:
    一、参评专业
    汉语言文学(师范)、英语(师范)、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
    二、填报时间地址
    我校专业评估信息填报工作在10月8日至10月16日期间进行。请相关学院、专业务必于10月16日上午8时前完成相关数据网络填报和核查工作。
    填报系统网址:http://zypt.upln.cn/sdb。各评估专业登录用户名为学校代码+下划线+专业代码,专业用户如遗忘密码,请与教务处教研科联系重置密码。
    三、有关要求
    1.请相关学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具体负责统筹、组织、协调等工作,确保填报的各项数据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并按时、高质量完成数据填报工作。
    2.各评估专业填报内容不同,详细内容请登录填报系统查看。各专业此前填报的内容已保存在系统中,此次填报可根据专业建设情况进行补充和完善。从已参加专业综合评价或新设专业评估专业调出的教师,在调入专业参加专业评估时不重复计算其数量和成果。
    3.在填报过程中,各相关专业应对照参考《2018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本科专业评估指标体系与本科专业信息平台对应关系表》及《常见无效数据情况》(见附件),认真分析,把握好数据填报的科学性。
    4.学院填报完成后,学校将对相关专业填报数据进行核查。如若发现数据材料存在弄虚作假情况,学校将责成该专业所在学院以书面形式说明情况,并按照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处理。数据填报工作结束后,省教育厅将对参加2018年专业评估的专业填报的所有数据材料在辽宁本科教学管理平台面向社会公示,并组织专家对数据进行核查。
    四、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数据指标说明:肖立莉  82158625
    工作联系人:  于杰兰  82159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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