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 教材征订工作的通知(辽师大教发[2019]39号)
发布时间:2019-06-05    发布者: 教学信息化与综合管理科     点击次数:

各学院:
    为保障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辽宁师范大学本科教材管理办法》和上级文件的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审核评估自评自建工作,现对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教材征订工作进行布置。
    一、 完善学院教材建设的领导体制
    1.学院设立教材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制定本学院的本科教材建设计划,负责对本单位选用的本科教材进行审核。学院教研室负责本科教材建设的具体工作。
    2.上报学院教材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报送教材征订单同时上报学院教材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
    二、 教材选用的基本要求
    1.学院需在教学指导委员会的指导下,依据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课程要求和专业发展趋势选用教材。所选教材应符合教学大纲的要求,与课程建设和人才培养目标相匹配。
    2.优先选用近几年出版的适应本专业培养目标的国家级、省级精品教材和规划教材。
    3.要严格执行国家马工程教材统一使用的规定;哲学社会科学类专业必须选用已经出版并投入使用的哲学社会科学相关专业课教材;自编教材的征订工作要严格按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三、 教材征订要求
    1.要高度重视教材征订工作,将上级文件和学校的有关要求传达给每位任课教师,所订教材须与专业课程讲授内容密切相符,相关课程若有规划教材或获奖教材而未选用的,必须书面说明理由,经学院教材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组长签字同意后报教务处备案。
    2.各学院组织教研室认真研究并填报订购计划,准确填写选用教材的名称、编者、出版社及出版时间(包括自编教材)。仔细核对教材征订单(附件1)中已有数据,完善教材征订信息,避免漏订、少订、重订、错订等情况的出现。
    3.不得跨学期、跨学年(上、下册等成套教材除外);开课课程(大学英语除外)学生用书每门课程原则上只能征订一本教材;不得向学生推销或组织学生集体购买教辅材料。
    4.对学生反映较大的教材,学院教材工作领导小组要及时采取相应整改措施。
    5.本次征订工作只进行必修课教材征订,选修课征订时间另行通知(个别选修课按必修课管理且有准确选课人数的,本次可以另表单独上报)。
    6.认真按征订单的填写要求(详见附件2),及时、准确上报教材征订计划,计划一经确定并向供应商发出征订要求后,不能随意变更,确有特殊情况的,需经学院教材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提交书面申请并说明原因(组长签字、学院盖章)。
    四、报送要求
    1.教材征单只报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wc_bgs@lnnu.edu.cn),学校将在与供应商核对无误后再打印下发给各学院签字、盖章上报存档。
    2.上报截至时间:2019年6月17日下班前。
    联系人:薛帅
    联系电话:9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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