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辽师大教发[2019]52号)
发布时间:2019-07-05    发布者: 教研科     点击次数:

各学院: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遴选工作的通知》(辽教办[2019]68号)精神,现组织开展2019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遴选推荐工作。相关事项如下:
    一、遴选范围
    我校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在职专任教师。
    已获得往届辽宁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称号的教师不再参加遴选。
    二、申报条件
    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人师表,师德高尚;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对本科人才培养有突出贡献;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在教育领域和社会享有较高声望,师生群众公认,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原则上具有20年以上(含20年,统计时间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高等教育教学经历。
    2.受聘教授职务。
    3.2016~2018年,面向本校本科生实际课堂教学平均不少于64学时/年,其中每学年必须为本科生主讲一门课程。
    4.非现任校级领导。
    具体条件详见《2019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遴选指标体系》(附件1)。
    三、申报要求及申报时间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按照申报条件组织申报,认真做好推荐工作,优先考虑长期承担本科教学任务并做出突出贡献的一线优秀教师,特别是在培养应用型人才方面取得显著效果的优秀教师。
    请于7月12日17:00前提交以下材料:
    1.《2019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候选人汇总表》、《2019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表》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校部112室)。
    2.候选人45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录像采用mp4/rmvb格式,不大于300MB),录像内容要真实反映候选人的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发送至jxyjs@lnnu.edu.cn。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于杰兰  82159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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