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本科生专业实习工作的通知(辽师大教发[2019]87号)
发布时间:2019-12-27    发布者: 岳庆荣     点击次数:

各学院:
    为保证我校2020年本科生专业实习工作的有序开展,确保专业实习的质量,依据《辽宁师范大学本科生专业实习管理规定》和《辽宁师范大学校外实习安全管理规定》文件精神,现将实习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1.各学院需成立专业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的专业实习的组织和管理工作。学院需对照2019年专业实习管理工作评估中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改,以确保实习质量。
    2.学院需充分利用实习基地,落实好每个学生的实习单位。对于分散实习的学生,需填写《学生分散实习申请表》和《辽宁师范大学专业实习接收函》,学院应严格审查实习单位是否具备完成专业实习大纲规定任务的条件。
    3.学院应选择指导水平高、责任心强的教师担任指导教师(指导教师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每个教师指导的学生原则上不超过30人。
    4.学院召开实习动员会,给学生讲解实习任务及流程;进行实习安全教育,组织实习师生认真学习《辽宁师范大学学生校外实习安全管理规定》。学院应结合专业特点,制订切实可行的实习事故处理预案,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
    5.在实习开始前,将《辽宁师范大学本科生专业实习情况一览表》(电子版)上报教务处实践科备案。实习期间,学校将组织专人检查。
    6.各学院要加强信息化管理,2020年本科专业实习工作将启用“辽宁师范大学实践教学管理平台”实现标准化、流程化、规范化的全过程管理,请各学院做好组织管理工作。管理平台网址:https://jwc.lnnu.edu.cn/。请各学院按照前期培训的要求完成基础数据的填报,《学生分散实习申请表》《辽宁师范大学专业实习接收函》《本科生专业实习教师手册》《本科生专业实习手册》可以PDF或照片格式上传。操作流程详见附件。技术支持QQ群:644616341。
    二、过程管理
    1.学院和指导教师要采取各种措施,定期对实习生进行指导,科学管理,保证实习质量,尤其是加强分散实习的管理工作。
    2.指导教师须如实、规范填写《专业实习指导教师手册》。
    3.在专业实习期间,实习生要按学校实习工作管理办法和相关规定开展实习工作,不得随意缩减实习时间、更改实习地点等。
    三、考核及成绩管理
    专业实习总评成绩应根据实习单位评价成绩、小组评议结果、实习报告水平等几个方面综合确定,并如实填写《专业实习成绩评定表》。学院要成立分散实习评议答辩小组,对分散实习的学生进行小组评议答辩,实习评议答辩小组根据实习生答辩情况给出“实习小组评议意见”。请各学院在2020年5月22日前将专业实习成绩登录到教务管理系统中,依据《辽宁师范大学本科生专业实习管理规定》,各专业实习成绩中“优秀”等级的比例不得超过学生总数的30%。原则上成绩需正态分布,请各学院严格执行。
    四、总结评估
    1.学院做好实习工作总结。除了总结本届专业实习工作的基本概况,还应包括以下内容:①和往届相比,做了哪些改革尝试,具体做法与效果如何?②在实习过程中,学生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实践能力及独立工作能力如何?主要存在哪些薄弱环节?③学生和指导教师中的典型事例;④改革专业实习以及相关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注重对实习动员、实习过程、领导走访、教师指导等相关过程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存档;汇总《辽宁师范大学本科生专业实习成绩一览表》,并于2020年5月22日前将总结和专业实习成绩一览表的电子版发sjk @lnnu.edu.cn,总结纸质版报送实践科。
    3.学院向学校推荐优秀实习生,相关要求和时间另行通知。
    各学院根据以上要求,科学安排,加强管理,确保2020年本科生专业实习工作圆满完成。
 
    注:专业实习相关材料的电子版在教务处网站主页“下载中心”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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