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0年辽宁师范大学教师教学大赛”暨“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师教学大赛”初赛的通知(辽师大教发[2020]64号)
发布时间:2020-08-03    发布者: 教研科     点击次数:

各学院: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师教学大赛的通知》(辽教办[2020]98号)精神,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本科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升教师教学能力和水平,现组织“2020年辽宁师范大学教师教学大赛”,并遴选推荐教师参加“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师教学大赛”,相关事项如下:
    一、参赛对象
    全校在职专任教师均可报名参加。参赛课程以课堂讲授为主,不含实验课、实习实训课和研讨课等。
    二、比赛流程与方式
    本次“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师教学大赛”由辽宁省教育厅主办。大赛共分为初赛、复赛、决赛三个环节,其中初赛由各高校自行组织;复赛、决赛由大赛组委会统一组织,复赛采用网络竞赛的方式进行,决赛采用现场竞赛的方式进行。
    1.初赛。初赛由学校组织,分为文科、理科两类(不受专业类别限制),由提交参赛作品和现场比赛两部分组成,初赛成绩=参赛作品分数×50%+现场比赛分数×50%。
    (1)提交参赛作品。参赛教师需提交“授课视频+教学设计+课件(PPT)”的参赛作品,所有参赛作品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出现学校及个人有关信息。授课视频控制在20分钟以内(含3分钟说课;视频大小不超过500M);教学设计应包括题目、教学目的、教学思想、教学分析(内容、重难点)、教学方法和策略以及教学安排等内容;教学设计、课件(PPT)要与授课视频内容保持一致。学校将通过网评形式对参赛作品进行打分。
    (2)现场比赛。现场比赛将采取选手现场授课的方式,现场授课分为文科和理科两组,每位参赛教师进行20分钟授课和3分钟说课,比赛顺序抽签确定,评委根据评审标准对参赛选手现场打分。
    2.复赛。复赛由大赛组委会统一组织,评委对复赛选手提交的参赛作品进行评选,全省复赛成绩前50名选手(文科、理科分别排名前25名)进入决赛环节。
    3.决赛。决赛由大赛组委会统一组织,采取选手现场授课的方式,评委根据评审标准现场打分,并按成绩确定选手排名,最终产生特等奖10名、一等奖40名。其中,特等奖获得者作为2021年省级本科教学名师推荐人选。
    三、比赛时间
    1.初赛(2020年8月4日—9月15日):
    8月4日——8月27日:选手准备参赛作品并提交;
    9月1日——9月15日:组织我校现场比赛,确定推荐参加复赛的选手。
    2.复赛(9月16日—9月24日):
    9月16日—9月20日:选手修改整理参赛作品;
    9月21日—9月24日;选手在指定网站上传参赛作品。
    3.决赛(现场比赛)时间由大赛组委会另行通知。
    四、初赛评审规则
    1.组建专家评委库。由各学院推荐专家、校教学督导以及学校聘请专家共同组建初赛专家评委库。参赛选手3人及以上的学院推荐2名专家评委,不足3人的推荐1名专家评委。评委在专家库中抽取。评委按照《辽宁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师教学大赛评审标准》(附件1),对参赛教师参赛作品和现场比赛进行打分。
    2.初赛遴选及省复赛推荐。根据得分产生校级教师教学大赛各奖项。学校将在校级获奖选手中择优推荐14位选手参加辽宁省复赛。
    五、相关要求
    1.参赛人数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统筹安排,切实把教学大赛作为提高教师教学能力水平的重要抓手,精心组织推荐教师参赛,每学院推荐参赛教师不少于2人。
    2.参赛作品报送
    各学院须于8月27日15:00前将《辽宁师范大学教师教学大赛参赛选手推荐汇总表》(附件2)、《辽宁师范大学教师教学大赛专家评委推荐汇总表》(附件3)(EXECL格式和带公章的PDF格式)以及参赛教师参赛作品的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jxyjs@lnnu.edu.cn
    3.校级初赛的现场比赛、省级复赛和决赛的相关要求和安排将根据学校教学工作、防疫工作实际和大赛组委会的要求另行通知。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史慧:82159858,15940917281。

 

附件下载

上一篇:关于遴选推荐首届教育部基础教育教学指导专业委员会专家人选的通知(辽师大教发[2020]65号)
下一篇:关于组织2020年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暨省级教学成果奖推荐工作的通知(辽师大教发[2020]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