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推荐首届教育部基础教育教学指导专业委员会专家人选的通知(辽师大教发[2020]65号)
发布时间:2020-08-20    发布者: 教研科     点击次数:

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遴选首届教育部基础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人选的通知》《辽宁省教育厅关于遴选推荐首届教育部基础教育教学指导专业委员会专家人选的通知》,为做好专委会专家人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员构成
    教指委是教育部直接领导的专家组织,具有非常设学术机构的性质;首届教指委下设28个专委会,具体名单见附件1。专委会委员由教育行政、教研、中小学校、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专家组成;教指委委员由各专委会主任委员和其他权威专家组成。
    二、遴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2.熟悉教育政策,深刻理解基础教育教学改革方向,教育理念先进,具有改革创新精神;
    3.热爱教育事业,有高度政治责任感,乐于为基础教育教学改革服务,能够保证时间参加教指委各项工作;
    4.专业能力过硬,学术思想端正,遵循教育规律,在基础教育教学领域中有较高的权威性或在教育教学实践方面有较广泛的影响力,教学一线人员原则上为正高级或特级教师,研究人员原则上为教授(研究员)三级及以上岗位,国家课程标准研制专家和基础教育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奖一等奖以上获得者优先。
    5.身体状况良好,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三、遴选程序
    1.择优推荐。各单位择优向学校推荐,可为相关专委会推荐专家1名。此次推荐不包括“体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健康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和“美育教学指导专委会”,有关工作由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另行安排。
    2.学校汇总各单位推荐情况择优向辽宁省教育厅推荐,由辽宁省教育厅向教育部推荐参评人选。
    四、有关要求
    请各单位统筹考虑专家人选专业背景、年龄结构、工作领域等,择优推荐,宁缺毋滥,组织填写《教育部基础教育教学指导专业委员会专家推荐表》(附件2)和《教育部基础教育教学指导专业委员会专家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3),于2020年8月22日15:00前将WORD版和加盖公章后扫描的电子版发送至jxyjs@lnnu.edu.cn,逾期报送材料不予受理。
    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于老师    82159239   15140693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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