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度本科教学类成果统计和奖励工作的通知(辽师大教发[2020]86号)
发布时间:2020-11-23    发布者: 教研科     点击次数:

各学院:
    为做好我校2020年度成果奖励工作,按照《辽宁师范大学成果奖励办法》(校发〔2020〕55号),现组织开展有关教学成果统计与材料报送工作,相关安排如下:
    一、奖励范围
    2019年12月1日-2020年11月30日期间我校在职教师取得的本科教学类成果,包括:
    (一)教学成果奖
    (二)专业、平台建设与人才类成果
    (三)教材类成果
    (四)教师教学竞赛获奖
    (五)实践教学成果
    二、申报要求
    (一)请各学院充分重视,务必保证数据的真实准确,切实做好本年度的成果统计工作。
    (二)由教务处统一组织申报的“教学成果奖类成果”“专业、平台建设与人才类成果”,不需要学院和个人填报,由教务处核实和认定。
    (三)请各学院分别填报以下表格并提供证明材料:
    1.《教师教学竞赛获奖统计表》(附件1)电子版和纸质版一份,并附佐证材料,包括大赛通知、获奖证书、获奖文件原件和复印(或扫描)件一份(大赛通知、获奖文件无原件的可提供相关网页),电子版发送至jxyjs@lnnu.edu.cn
    2.《教材类成果统计表》及《参评教材证明材料》(附件2)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一份,并附佐证材料,包括教材原件及含封面、出版信息页、目录、10页正文、封底的复印件一份;字数、印量、使用情况相关证明,电子版发送至jwc_bgs@lnnu.edu.cn
    3.《实践教学成果统计表》(附件3,内含4个分表)电子版和纸质版一份,并附佐证材料,包括获奖证书、获奖文件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电子版发送至sjk@lnnu.edu.cn
    (四)截至报送日期,尚未取得正式获奖证书、获奖(立项)文件或教材原件的成果,可顺延至下一年度报送。
    三、报送时间及报送地址
    (一)报送时间
    电子版及纸质版材料报送时间截至2020年12月4日。
    (二)纸质版材料报送地址及联系方式:
    1.教师教学竞赛获奖:校部112室(于杰兰  82159239)
    2.教材类成果:校部106室(薛帅 82159929)
    3.实践教学成果:校部106室(岳庆荣 82158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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