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度校级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辽师大教发[2020]85号)
发布时间:2020-11-23    发布者: 教研科     点击次数: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教高〔2018〕2号)、《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加快构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的意见》(教思政〔2020〕1号)、辽宁省《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实施意见》(辽委教通〔2020〕47号)的要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快一流本科教育建设,进一步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推进课堂教学革命,提升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强化教师教育特色,有效引导、有力提高教师教学成效和人才培养质量,现组织开展我校2020年度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相关事项如下:
    一、立项范围
    2020年度校级教学改革项目根据《辽宁师范大学2020年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进行申报。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可参照立项指南,结合工作实际和研究基础,自行命题组织申报。近几年已经立项研究过的教改项目、已获得省级或校级以上教学成果奖的项目,若没有新的研究成果和突出的创新之处,项目主持人(或其他成员)不能以相同或相似的题目、内容重复申请立项;已经列入教育部、教育厅等省级及其他立项项目(含子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二)申报校级本科教改项目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前瞻性、创新性。
    2.具有扎实的教育教学改革基础。
    3.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思路清晰,研究方法科学,改革方案合理、可行。
    4.项目预期研究成果具有较好的推广应用价值。
    5.具有较强的研究力量和实施力量,在经费和条件等方面有保障。
    6.项目申报主持人必须是我校在编在岗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要有一定的研究水平和组织能力,能作为项目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的研究工作。
    7.为扩大项目参与面,发挥团队作用,每个项目都应组成结构合理的项目组,项目组一般由5-7人组成(含主持人)。
    8.项目组成员必须是直接参加项目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者。
    9.每位项目主持人限报一项,尚未结题的我校教改项目主持人不能以项目主持人的身份申报;项目组成员同时参与的校级本科教改项目不得超过2项。
    三、申报流程
    1.项目主持人须填写《2020年度辽宁师范大学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并向所在学院提出立项申请。
    2.各学院在推荐教改项目时,须认真审核项目所解决的问题和推广应用价值,对于预期研究成果和解决问题不明确、不具体、推广应用范围和对象不具体的项目,不予推荐。同时,各学院须对项目主持人的申请条件及申报书的真实性进行严格审核,对于抄袭、复制他人研究成果、重复申报自己(或他人)已经立项研究过的项目不予推荐,学院签署同意推荐的意见后方可推荐上报。
    3.各学院要结合学校和本单位教学改革工作重点,整合教学资源、优化项目设计,组织集体评审对项目进行严格把关,保证推荐项目的质量,严禁同一学院重复申报解决相同问题的项目。
    4.教务处将组织专家评审,评选出拟立项项目,其中“课程思政教学典型案例”单独评审。
    四、上报要求及上报时间
    需提交材料:
    经教学副院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的《2020年度辽宁师范大学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推荐汇总表》excel版及扫描版;
    《2020年度辽宁师范大学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word版;
    《2020年度辽宁师范大学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匿名word版(不得出现申请人个人信息)。
    以上材料电子版请以学院为单位于11月30日17:00前发送至jxyjs@lnn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于杰兰   82159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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