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级本科专业实习校级优秀实习生评选的通知(辽师大教发[2021]34号)
发布时间:2021-05-13    发布者: 岳庆荣     点击次数:

各学院:
    根据2021年本科生专业实习工作安排,2017级学生专业实习工作现已结束。请各学院根据《辽宁师范大学专业实习管理规定》做好成绩考核及工作总结,为了鼓励和表彰在专业实习中成绩显著、表现突出的学生,现开展校级优秀实习生的评选工作,要求如下:
    一、评选标准及要求
    根据《辽宁师范大学评选校级本科专业(毕业)实习优秀实习生实施办法》规定的评选标准进行评选。每个专业评选出的优秀实习生人数不超过本专业人数的4%。
    二、材料报送要求
    1.请将《辽宁师范大学本科专业实习校级优秀实习生评审表》(附件1)、《2017级本科专业实习校级优秀实习生推荐名单》(附件2)纸质版材料在学院盖章后报送至教务处实践科。
    2.《2017级本科专业实习校级优秀实习生推荐名单》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sjk@lnnu.edu.cn
    3.材料上报时间:5月25日17:00前。
    联系人:金老师,联系电话:82158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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