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阶段性检查工作的通知(辽师大教发[2022]48号)
发布时间:2022-10-07    发布者: 教学建设与项目管理科     点击次数: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双万计划”的通知》(教高厅函[2019]18号)等文件精神,扎实推进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工作,强化目标管理,提升建设成效,促进互学互鉴,现开展2019年、2020年批次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阶段性检查工作及2021年批次专业建设点建设规划制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1.阶段性检查工作范围:2019年-2020年获批的13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9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2.建设规划制定工作范围:2021年获批的5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7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二、工作内容
  1.2019年、2020年批次获批的专业建设点须依据专业建设方案,围绕建设目标,总结专业获批至今的建设进展情况,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取得的标志性成果、成效、经验,及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对策与建议等。重点梳理本专业已取得的标志性成果,包括教学成果奖、一流课程、规划教材、教改项目、大学生校外实习基地、课程思政建设项目、优秀教学团队、优秀基层教学组织、教学比赛获奖等。任何与本专业无关的成果不得列为标志性成果。
  2.2021年批次专业建设点,以本专业《信息采集表》为基础,以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相关文件精神为指导,制定本专业《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建设规划》。
  三、工作安排及注意事项
  1.材料报送:各相关学院须于11月12日前报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阶段性检查报告》或《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建设规划》电子版(word版、院长及专业负责人电子签名的PDF版)至教务处教学建设与项目管理科邮箱jxyjs@lnnu.edu.cn,文件以“学院-一流专业名称-总结报告(建设规划)”命名。
  2.专业汇报:组织2020年、2021年批次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进行专业建设情况汇报。(具体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汇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专业整体建设水平与主要优势特色;
  (2)专业建设举措与成效,主要围绕强化立德树人根本宗旨、教师发展与教学团队建设、课程教材资源开发、实验实训条件建设、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国内外教学交流合作、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等方面展开;
  (3)取得的阶段性成果(2021批次汇报预期取得成果);
  (4)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规划。
  3.学院含多个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建设成果与成效,尤其标志性成果原则上不重复使用。
  4.加强网站建设,更新网站内容,展示一流专业建设成果。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于杰兰 82159239 
史 慧 82159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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