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辽宁师范大学课程思政示范课程评选工作的通知(辽师大教发[2023]6号)
发布时间:2023-02-15    发布者: 教学建设与项目管理科     点击次数:

各教学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教高〔2020〕3号)文件要求,按照《辽宁师范大学课程思政建设实施方案》的工作部署及要求,为进一步推动学校课程思政工作开展,探索专业课思政教育环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现开展学校课程思政示范课程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坚持立德树人,发挥教师队伍“主力军”、课程建设“主阵地”、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强化示范引领,强化资源共享,全面推进课程思政高质量建设,将思政工作体系贯通人才培养体系全过程,构建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大格局。
    二、建设目标
    选树一批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全面推进我校课程思政建设理论研究和教学实践,探索创新课程思政建设方法路径,构建全面覆盖、类型丰富、层次递进、相互支撑的课程思政体系,以主动契合教育部国家、省级、高校多层次课程思政示范体系建设工作部署。
    三、评选条件
    1.课程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未来三年能稳定开设,且课程思政建设成果突出。
    2.课程准确把握“坚定学生理想信念,教育学生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爱人民、爱集体”主线,结合所在学科专业、所属课程类型的育人要求和特点,深入挖掘蕴含的思政教育资源,优化课程思政内容供给。
    3.课程注重体现学校办学定位和专业特色,注重价值塑造、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相统一,科学设计课程目标和教案课件,将思政教育有机融入课程教学,达到润物无声的育人效果。
    4.课程注重课程思政建设模式创新,教学内容体现思想性、前沿性与时代性,教学方法体现先进性、互动性与针对性,形成可供同类课程借鉴共享的经验、成果和模式。
    5.课程可由一名教师讲授,也可由教学团队共同讲授。
    6.课程授课教师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良好。课程负责人为学校在职在岗教师,具有高级职称,从事高等教育教学工作不低于3年,每学年至少系统主讲1门课程。能够准确把握本课程开展课程思政建设的方向和重点,并融入课程教学全过程。课程教学团队人员结构合理,任务分工明确,集体教研制度完善且有效实施,经常性开展课程思政建设教学研究和交流,课程思政建设整体水平高。
    7.课程考核方式和评价办法完善,育人效果显著,学生评教结果优秀,校内外同行专家评价良好,形成较高水平的课程思政展示成果,具有良好的示范辐射作用。
    四、评选程序
    1.教师申报,填写《辽宁师范大学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申报书》(附件1),并按要求提交体现课程思政建设成效的附件材料。
    2.学院推荐。学院组织对所有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参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评审指标体系》(附件2)填报《辽宁师范大学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申报汇总表》(附件3),并于3月20日前将《申报书》及附件材料(一式2份)、《申报汇总表》(一式1份),报送至教务处教学建设与项目管理科(校部112室),电子版发送至jxyjs@lnnu.edu.cn。
    3.学校评审。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确定拟建设课程。
    4.过程实施。入选课程以一轮课程教学周期为建设周期,项目实施过程中将组织听课或公开观摩,建设期满由学校组织专家进行验收,届时除需按要求提交结项报告书外,还需提交全部教案。学校验收后,将择优授予“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称号,同时在国家级、省级一流课程及其他课程遴选中优先推荐。
    请各单位务必从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出发,充分认识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推荐、评选和建设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认真进行审查和推荐工作,全面推动我校课程思政建设工作。
    联系人:史  慧  82159858   15940917281
            于杰兰  82159239   15140693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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