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教材发放的通知(辽师大教发[2023]8号)
发布时间:2023-02-24    发布者: 教学信息化与综合管理科     点击次数:

各学院: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将2023年春季学期教材发放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放时间:2月26日,具体时间见附件1。
  二、发放地点:黄河路校区在教材办公室(北院操场西侧本科招生与就业处办公楼125室)、西山湖校区在教材库(学生六公寓一楼)。
  三、发放方式:以学院为单位,分年级、分专业发放,由负责人统一领取(领取时学生负责人需携带学生证)。
  四、具体要求
  1.各学院要安排一名教师负责人和一名学生负责人,负责各年级的教材领取和发放工作;制定详细的发放方案、避免人员聚集(黄河路校区教材领取后不允许在出版社院内集中发放),确保教材发放到位。
  2.通知领书学生根据时间安排提前30分钟到达指定地点(如时间错过不给予优先领取),教材发放时负责人要全程在现场进行管理。
  3.为保证教材发放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各学院教师负责人应维持好现场秩序,学生负责人协助工作人员进行清点、核实数量,并进行签字确认;离开发放现场后,发现教材数量不符等情况,责任自负。
  4.学生领用教材后,不要折叠或在教材上书写(做标记),要由学委先与任课教师确认教材的正确性,一周内若发现教材与订单不符、错发、重发或有任何质量问题,由学院负责人到教材办公室(黄河路校区北院操场西侧本科招生与就业处办公楼125室)进行更换。逾期或有书写痕迹的不予更换,责任自负。
  5.自2月24日起,各学院教学秘书老师可以预约领取任课教师教材。
  6.为方便工作联系,请各学院于2月24日17时前上报本次教材发放的教师负责人和学生负责人统计表(详见附件2),只需报电子版至邮箱jwc_bgs@lnnu.edu.cn,并请教师负责人加入“2023春季教材发放管理工作群”微信群,学生负责人加入“辽师教材”QQ群。
  联系人及电话:伏老师  82158798              薛老师  82159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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