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5年实践教学计划的通知(辽师大教发[2024]24号)
发布时间:2024-05-08 发布者:
教师教育与实践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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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实践教学管理,做好2025年实践教学工作,切实提高本科实践教学质量,各学院应结合人才培养方案与专业教学大纲,认真制定2025年实践教学计划,具体要求如下:
1.本次报送的实践教学计划须包含2025年度两个学期开展的实践教学工作,务必考虑全面,避免遗漏。
2.实践教学经费预算须填写《辽宁师范大学2025年教育实践实习经费预算表》《辽宁师范大学2025年专业实习实习经费预算表》《辽宁师范大学2025年“实践类”课程实习经费预算申请表》(附件1、2、3),数据须真实准确。
3.独立设置的实践类课程或者包含实践学时的课程须填写《辽宁师范大学课程实习审批表》(附件4)。
4.材料报送截止时间:5月31日17时前。纸质材料加盖学院公章后报送教师教育与实践管理科(主楼105室),同时将4个附件的电子版发至邮箱:sjk@lnnu.edu.cn。
联系人:于治龙 联系电话:82158341
附件:辽宁师范大学2025年教育实习实习经费预算表
辽宁师范大学2025年专业实习实习经费预算表
辽宁师范大学2025年“实践类”课程实习经费预算申请表
辽宁师范大学课程实习审批表
附件下载
- 附件1: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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