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新一届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通知(辽师大教发[2024]29号)
发布时间:2024-06-03    发布者: 教学建设与项目管理科     点击次数:

 

各单位:

    根据《关于推荐新一届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通知》(辽教办【2024】11号)精神,为做好新一届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同一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的专家不超过1名,鼓励推荐45岁及以下专家和女性专家。教指委名单及具体要求请见附件1。

    二、遴选程序

    1.择优推荐。请各单位认真研究,按照有关要求,积极组织推荐符合申报条件的专家。

    2.学校汇总各单位推荐情况择优向辽宁省教育厅推荐,由辽宁省教育厅向教育部推荐参评人选。

    三、有关要求

    请各单位统筹考虑专家人选专业背景、年龄结构、工作领域等,择优推荐,宁缺毋滥,组织填写《新一届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汇总表》(附件2)、《专家推荐信息表》(附件3)和《基础信息表》(附件4),于2024年5月30日12:00前将可编辑的word、excel版及加盖公章后扫描的电子版推荐汇总表发送至jxyjs@lnnu.edu.cn,逾期报送材料不予受理。

    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于杰兰    82159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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