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本科生成绩管理工作的通知(辽师大教发[2025]59号)
发布时间:2025-07-03 发布者:
教学运行与考试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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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成绩管理工作,确保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现就成绩管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规范录入:教师须在2025年7月18日前将课程考核成绩准确录入教务管理系统中。录入前需仔细核对学生信息、成绩数据,确保准确无误。成绩一经提交,未经特殊审批流程不得随意更改。
二、严格审核:任课教师录入成绩后,各学院教学院长需对成绩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成绩分布合理性、是否存在明显错误等,确保成绩评定公平公正。
三、成绩查询:学校教务处将在2025年7月18日前完成成绩终审,并向学生开放成绩查询系统,学生如对成绩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下学期开学后一周内)向任课教师提出书面申诉,任课教师需在3个工作日内回复处理结果。如确有错评漏评等问题,应及时汇报学院教学院长并登录教务系统在线申请成绩修订。提交申请时应上传完整的修订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试卷、成绩登录表、学生作业等,对于错评的部分教师应作出明确修正标记并签字确认。成绩修改申请经教学院长、教务科长、教务处长三级审核通过后方可更改。各学院要严格审核成绩修订材料,确保成绩修订有理有据。对于屡次出现成绩错评、错录的老师,学院要建立责任追溯和帮扶机制,从源头上杜绝此类事情的发生,保障教学评价的公平性和严肃性。
四、存档管理:学院教学秘书负责收集、整理本学院每学期成绩档案,包括成绩单、考试试卷、平时成绩记录、成绩分析报告等,按照课程分类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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