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4年度教师教育实践中心专项课题进行验收的通知(辽师大教发[2025]85号)
发布时间:2025-09-23    发布者: 教师教育与实践管理科     点击次数:

各学院:
    为深入推进本科教育教学综合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持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学校组织开展了2024年度教师教育实践中心专项课题立项工作。依据《辽宁师范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管理办法》,现对课题进行验收,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2024年度立项的40项教师教育实践中心专项课题(附件1)。
    二、验收办法及要求
    1.本次验收由教务处组建专家组评审。
    2.暂不具备结题条件的项目,可以申请延期结题,并于9月30日17:00前登录新版教务系统进行线上填报。若延期结题,项目负责人及参与人将不能申报2025年教师教育实践中心专项课题。
    三、时间及要求
    1.本次结题无需提交纸质版材料。项目负责人需在9月24日8时-10月10日17时登录教务系统,完成项目线上结题工作。需上传的材料包括:课题结题书(PDF版)、课题结题书(匿名)(Word版)、课题完成人承诺书(PDF版)以及相关成果佐证材料。
    2.成果材料包含需留存的照片、发表论文的扫描件(刊物封面、目录页、论文全文所在页)、其他立项申报书上列明的预期成果支撑材料(扫描件)等。要求:相关材料需汇总整理、命名后放入到文件夹中,若涉及多个支撑材料,请放入多个文件夹并命名。
    3.请将上述材料压缩成一个压缩包,以“学院 + 姓名”命名后上传。未进行中期检查的项目,系统不支持进行结题工作。
    4.本次课题验收不允许变更或增加项目组成员。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82158404              
    邮箱:jsjyk@ln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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