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核查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3-10    发布者: 董钦科     点击次数:

        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核查事宜由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受理,仅限于核查考试分数是否有错加或漏加的情况,评分标准的执行情况不属于复查范围。现将办理方式通知如下:
 一、申请材料
       1.加盖学校教务处印章的证明,证明须含参加考试时间、考试级别、准考证号等内容;
       2.考生身份证复印件;
       3.考生接收核查结果的回函挂号信封。信封上工整填写收件人的姓名、地址、邮编,粘贴4.2元邮票。
二、受理时间
       考试成绩发布后一个月内。
三、申请方式
       申请者将申请材料以挂号信方式邮寄至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不接受当面申请。

四、反馈方式
       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将核查结果装入考生提供的回函信封邮寄反馈至申请者,不按要求提供回函信封的申请不予办理。
五、联系方式
       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上海邮政信箱30-14
       上海市 华山路1954号,200030
       电话:021-52583311
       传真:021-62932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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